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 2006 年 10 月 8 日至 11 日在北京举行。胡锦涛总书记作重要讲话。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,审议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、指导思想、若干原则和战略部署;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》,决定党的十七大于 2007 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。
评语: 《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,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,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。这个《决定》,继承、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,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。(点评人:中国日报网执行总裁周结)